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包裝設計業對包裝的要求也逐漸提高,綠色包裝將在國際社會所關注中漸漸被人重視起來。
綠色包裝應具有以下的含義:
1)在包裝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均不應對環境產生污染或造成公害。即包裝制品從原材料采集、材料加工、制造產品、產品使用、廢棄物回收再生,直至最終處理的生命全過程均不應對人體及環境造成公害。
2)包裝應易于重復利用(Reuse)或易于回收再生(Recycle)。通過多次重復使用,或通過回收廢棄物,生產再生制品、焚燒利用熱能、堆肥化改善土壤等措施,達到再利用的目的。既不污染環境,又可充分利用資源。
3)包裝廢棄物可以降解腐化(Degradable)。為了不形成永久的垃圾,不可回收利用的包裝廢棄物要能分解腐化,進而達到改善土壤的目的。世界各工業國家均重視發展利用生物或光降解的包裝材料。Reduce、Reuse、Recycle和Degradable即是現今21世紀世界公認的發展綠色包裝的3R和1D原則。
4)包裝材料對人體和生物應無毒無害。包裝材料中不應含有有毒物質或有毒物質的含量應控制在有關標準以下。
5)實行包裝減量化(Reduce)。綠色包裝在滿足保護、方便、銷售等功能的條件下,應是用量最少的適度包裝。歐美等國將包裝減量化列為發展無害包裝的首選措施。
以上綠色包裝的含義中,后四點應是綠色包裝必須具備的要求,第一點是依據生命周期評價,用系統工程的觀點,對綠色包裝提出的理想的、最高的要求。從以上的分析中,綠色包裝可定義為:綠色包裝就是能夠循環復用、再牛利用或降解腐化,而且在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對人體及環境不造成公害的適度包裝。
綠色包裝的發展歷程
綠色包裝發源于1987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表的《我們共同的未來》,到1992年6月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21世紀議程》,隨即在全世界范圍內掀起了一個以保護生態環境為核心的綠色浪潮。根據人們對綠色包裝的理念的認識同層次,可以把綠色包裝的發展劃分為3個階段。
第一階段:20世紀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說,在這個階段,同收處理,減少包裝廢棄物對環境的污染是主要的方向。這個時期,最早頒布的法令有美國1973年的《軍用包裝廢棄物處理標準》,丹麥1984立法規定重點在于飲料包裝的包裝材料回收利用。中國在1996年也頒布了《包裝廢棄物的處理與利用》。
第二階段:20世紀80年代中至90年代初期,“3R,1D”說。這個階段,美國環保部門就包裝廢棄物提出了三點意見。①盡可能對包裝進行減量化,不用或少用包裝;②盡量回收利用商品包裝容器;③不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和容器,應采用生物降解的材料。同時歐洲的許多國家也提出本國的包裝法律規范,強調包裝的制造者和使用者必須重視包裝與環境的協調性。
第三個階段: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的“LCA”說。LCA(Life Cycle Analysis),即“生命周期分析”方法。它被稱為“從搖籃到墳墓”的分析技術,它是把包裝產品從原材料提取到最終廢棄物的處理的整個過程作為研究對象,進行量化的分析和比較,以評價包裝產品的環境性能。這種方法的全面、系統、科學性已經得到的人們的重視和承認,并作為ISO14000中的一個重要的子系統存在。
綠色包裝的意義和必要性
綠色包裝之所以為整個國際社會所關注,這是因為環境問題與污染的特殊復雜性,環境的破壞不分國界,一國污染,鄰國受損,不僅危害到普通人的生存、社會的健康、企業的生產、市場的繁榮,還通過種種途徑引發有關自然資源的國際爭端。綠色包裝的必要性和積極意義主要體現在:
包裝綠色化可以減輕環境污染,保持生態平衡
包裝若大量采用不能降解的塑料,將會形成永久性的垃圾,塑料垃圾燃燒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包括產生容易致癌的芳香烴類物質;包裝若大量采用木材,則會破壞生態平衡,因此通過采取綠色包裝來保護環境和維持生態平衡。
綠色包裝順應了國際環保發展趨勢的需要
在綠色消費浪潮的推動下,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傾向于選購對環境無害的綠色產品。采用綠色包裝并有綠色標志的產品,在對外貿易中更容易被外商接受。 |